11月5日,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,吉林省公安部门从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2月28日,在全省组织开展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行动,努力实现“十个100%”。
这十个100%指:物流寄递企业100%纳入重点单位管理;企业及从业人员等基础信息100%采集;主责单位、主责民警100%明确;实名寄递、开箱验视、X光机安检100%落实;重大安全隐患100%整改;重大现行案件100%侦破;重点物流基地、场站及寄递分拨站内保警务室100%设立,保卫机构100%建立,安检人员及设施100%配备;主责民警、安检员、从业人员100%培训考核,全面提升物流寄递企业防护能力,全力构筑物流寄递企业内部安全防护网。
本次行动将对物流寄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、门店逐一“过筛子”、“梳篦子”,进行调查摸底、登记造册,分类管理,全面掌握物流寄递企业情况和隐患情况,做到“底数清,情况明”。
推动、指导、监督物流寄递企业严格落实“三个100%制度”:严格落实寄运物品100%实行先验视、后封箱制度;严格落实寄递物流活动100%实名制;严格落实邮件、快件100%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,寄递人持本人身份证寄递、核查登记寄递人身份证、验视封箱签章、物品核对登记、可疑情况及时报告。严格执行“五项措施”:必须在营业和处理场所安装监控设备;必须对业务流程全程信息化管理;必须配备X光机等验视设备安检;必须向公安机关实时报送信息数据;必须对收寄禁限物品和货物的收寄人员进行追责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