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江区桃源派出所民警薛理菁表示:“跟邮寄人达成了一个协议,每一单多加两块钱。他明知铅弹的情况下,继续帮他邮寄。”
目前,涉案人员正在接受警方调查。依据法规,苏州市邮管局对快递公司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,对快递公司法人、网点负责人各处罚1万元。邮管局提醒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开箱验视、实名登记、过机安检“三项制度”,坚决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。下一步,邮管部门将进一步推进实名登记制。
苏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钱婵斐表示:“我们也请求市民多多配合我们,基于安全考量所作出的这样一个规定,在寄件的时候可以主动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,让快递员来进行一个查验登记。”
在江苏沭阳,也有一家快递公司被罚。8月5日,沭阳县公安局民警在办理刘家某等人涉嫌贩毒案件时,发现自2017年4月份以来,犯罪嫌疑人刘家某等多次通过快递贩卖冰毒,民警随即展开侦查。
9月22日,宿迁市邮政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相关规定,处以该快递公司15万元罚款,并对公司主管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。
办案民警仲召杰指出:“本案中的违法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蔳,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落实开箱验视、实名登记、过机安检三项制度,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,违反了《反恐怖主义法》,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。 ”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航空的货运和邮政、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,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,依照规定对运输、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。对禁止运输、寄递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,不得运输、寄递。也就是说,邮政、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,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、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,就是违法行为,将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警方提醒,寄递从业人员也一定要谨记违法成本,认真履职,做到不收寄禁止寄递物品,以免触犯法律,后悔莫及。
目前,涉案人员正在接受警方调查。依据法规,苏州市邮管局对快递公司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,对快递公司法人、网点负责人各处罚1万元。邮管局提醒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开箱验视、实名登记、过机安检“三项制度”,坚决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。下一步,邮管部门将进一步推进实名登记制。
苏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钱婵斐表示:“我们也请求市民多多配合我们,基于安全考量所作出的这样一个规定,在寄件的时候可以主动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,让快递员来进行一个查验登记。”
在江苏沭阳,也有一家快递公司被罚。8月5日,沭阳县公安局民警在办理刘家某等人涉嫌贩毒案件时,发现自2017年4月份以来,犯罪嫌疑人刘家某等多次通过快递贩卖冰毒,民警随即展开侦查。
针对寄递企业不按规定进行检视的情况,江苏省加大监管力度,对不按照规定查验的快递公司进行了罚款。
收快递不查验 多家快递公司被罚
9月27日下午,苏州市邮管局执法人员前往吴江区,送达苏州市首张寄递行业大额罚单。被处罚的国益快递公司擅自违规收寄300多件禁寄物品,被警方以涉嫌运输枪支弹药查处。
9月22日,宿迁市邮政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相关规定,处以该快递公司15万元罚款,并对公司主管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。
办案民警仲召杰指出:“本案中的违法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蔳,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落实开箱验视、实名登记、过机安检三项制度,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,违反了《反恐怖主义法》,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。 ”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航空的货运和邮政、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,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,依照规定对运输、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。对禁止运输、寄递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,不得运输、寄递。也就是说,邮政、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,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、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,就是违法行为,将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警方提醒,寄递从业人员也一定要谨记违法成本,认真履职,做到不收寄禁止寄递物品,以免触犯法律,后悔莫及。